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大武口区院 > 案件聚焦 > 正文
法理人情|▶男子试衣间里“顺手牵羊”,终落法网
2026-05-19    来源: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杨敏娜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6-05-19

  一时贪念的“顺手牵羊”,不仅没能让王某换来不义之财,反而让其从普通顾客变成了盗窃案的被告人,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。

  案件发生在大武口区一家服装店内,被害人李某在店内试衣间试穿衣物时,将个人手机暂时放置在试衣间内。同在店内的被告人王某,趁李某离开试衣间手机无人看管之际,心生贪念,秘密将李某的手机放入自己的购物袋中偷走,非法占为己有。李某发现手机丢失后,当即找寻王某询问,王某心存侥幸,极力否认盗窃事实,随后迅速离开现场。返回住处后,王某企图将盗取的手机通过快递寄往外省转手变卖获利。所幸涉案手机被公安机关及时拦截并依法当场扣押,核心证据得以固定。

  案件移送至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全面细致审阅案卷材料,精准核查案件事实、完善证据链条。经审查,认定王某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构成盗窃罪。办案过程中,检察官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既坚决维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,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违法犯罪,也充分考量被告人王某系一时糊涂实施盗窃行为,无预谋、无前科,主观恶性较小。到案后,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,认罪悔罪态度诚恳,主动赔偿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,真诚致歉悔过,已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。综合全案情节,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王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,并向法院提出拘役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,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,该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并依法作出判决。

  检察官提醒:在公共场所和消费场所务必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,提高防范意识,守护自身财产安全。广大群众要严守法律底线,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,一念之差触犯刑法,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,留下终身案底,更会给自己的人生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。遇事三思而后行,坚守道德底线、敬畏法律,做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懂法的合格公民。


【编辑】:杨敏娜
【来源】: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